起诉离婚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首先,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会审查立案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同时原告需缴纳诉讼费用。
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双方要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庭审中需围绕婚姻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
最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或判决。若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作出判决。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看小孩。在离婚诉讼进行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诉讼而消除。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便在诉讼阶段,也可基于亲子关系看望孩子,这既符合人伦常理,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不过,若一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存在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等,经另一方申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利,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望。所以,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不影响看望小孩,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