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房产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赠人。当夫妻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后,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分割的对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既然房产已属于子女,夫妻双方就无权对其进行分割。即使是出于为子女利益考虑而处分该房产,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严格条件,并应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离婚时,对于已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夫妻双方不能再将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赠与的房产继承时可能会有法律纠纷。
首先,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未转移,赠与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能对赠与行为的效力存疑。若赠与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或实质要件,如未采用书面形式、赠与人当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继承人可能主张赠与无效,要求将房产作为遗产继承。
其次,若赠与附义务,而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的继承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与的房产。
再者,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部分继承人可能对赠与行为不知情或不认可,从而引发争议。所以,为避免纠纷,赠与房产应及时办理过户,同时保存好赠与合同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