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证的遗嘱在婚姻中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其中,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无需公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能规避婚姻共有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立下遗嘱,试图将原本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单独留给某个人,这可能会引发法律争议。
遗嘱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但不能随意处置不属于个人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通过遗嘱将其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因为另一方对此同样享有所有权。除非夫妻双方同意,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如一方通过遗嘱为对方或子女预留必要的生活保障,否则遗嘱可能无法完全规避婚姻共有财产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遗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安排个人财产的继承,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尊重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具体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确定遗嘱的效力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