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男方争取监护抚养权的策略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着重强调自身在经济状况、文化层次以及住宅环境等方面所具备的优越性;
其次,应当收集并出示有力的证据来证实自己及其家人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和陪伴;
再次,提供充足的证据表明女方存在影响或威胁到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或因素;
最后,纳入有利于孩子成长,有意愿选择与己共同生活的相关确凿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