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幼儿往往会被法院判定给予母亲抚养教育。
其次,当年龄超过两周岁且未满八周岁时,如果父亲与母亲皆希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或者八周岁及以上的儿童指定选择跟其中一方一起生活,可以作为孩子归属的优先条件加以考虑,以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为首要原则。
最后,针对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在不影响任何一方抚养权利的基础上,他们也有可能达成协议,采取轮流照顾的方式来抚养孩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