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珍与丈夫(已去世)育有7名子女,子女因相互之间、与父母之间的积怨等原因,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经当地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张某珍遂将7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赡养义务。2023年8月,周公山法庭到周公山镇柳阳村委会开展巡回开庭并做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交心谈心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各方达成了张某珍随张某伟居住、共同生活,其他子女每月定时给付一定的生活费的调解协议。至此,张某珍赡养纠纷一案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法律需求的日益增长,为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高效便捷,雨城区法院针对涉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坚持结案后持续实施庭外观护,由承办法官组织定期回访,督促子女履行赡养、探望义务,持续助力亲情修复。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邓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