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撤销,需要在宣判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产生离婚冲动的,申请撤诉的当事人是原告,原告申请撤诉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是否准许撤诉,由法院裁定。如果法院不同意撤诉的,经传唤原告的,原告不出席的,可以缺席判决。
按照情况不同起诉离婚的法院如下:
1.起诉离婚应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是被告已经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