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费用由原告来负责支付,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时,可以申请法律救助,减免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