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失效的情形主要为:
1.遗嘱人再此之后又立了新遗嘱;
2.遗嘱被撤销;
3.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处分的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
5.遗嘱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遗嘱内容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遗嘱的失效是需要满足条件的。
遗嘱撤销是指遗嘱人以意思表示或其他行为对原来所立的遗嘱予以废止,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在将来也不因遗嘱人的死亡而生效的行为。遗嘱的撤销同设立遗嘱一样是遗嘱人的自由,可以单方面进行,也可在生存期间的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遗嘱撤销的方式其方式和程序一般应当同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相适应。也可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视为对原遗嘱的撤销;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时,则推定为对原遗嘱的撤销。
遗嘱的设立和撤销、变更均需要在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下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