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后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针对国有土地的征地纠纷,首先征地机关在征求公众意见的时候,被征收人就应当针对有异议的部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征地机关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公告期间,如果对征收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仍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征收补偿方案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针对上述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仍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开发商没有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展预售。这种情况我们以前也说过,类似于内部,价格我们可以做一个比较:内部价格 < 公开预售 < 现房销售,所以有部分人为了所谓的“抄底”而愿意参与。也有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而开展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发现后如果选择退房,开发商需无条件退房。
2、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这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来执行,如果开发商不能够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因房价波动带来的损失。
3、开发商擅自更改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较大幅度变更小区整体规划、房屋内部结构、户型、朝向等,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4、现在开发商大多是选择预售,如果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规定按时替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选择退房,不过此时通常都是房子已经装修或入住了,业主退房的成本也比较高。业主可以选择让开发商承当违约责任,而不必选择退房。